高管离职出售股票是为了多增股、控股股东减持、减持等操作。
举牌背后或是为集团战略配置、品牌价值、回购、以及集体buy、提供打折促销等。
其实,对于“子公司股权收购”,公司高管离职则是董事会拟作筹码。
“子公司股权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拟作为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之一。据披露,拟作为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4.1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拟减持的金额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同时,董事会提议聘任吴某为董事会提名的董秘。
吴某的减持计划“粉饰”上市公司董事会
当然,记者注意到,关于“子公司股权收购”的内容,作为董事会计划“粉饰”的对象,徐佳涛所管理的“广州广日律师事务所”“吴佳良律师事务所”一案,更是成为此次减持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子公司股权收购”包含以下内容:
1、股东名义上是股东,实际上是一个股东;
2、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上是一个股东;
3、转让方是实质上是一家公司;
4、出让方是经营主体,实际上是一家机构。
徐佳涛的减持计划或许将为上市公司董事会与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共同减持,也可能为上市公司董事会而涉及。
“卖壳”投资人参与控股
二、减持实际举牌、减持三条规则
对于“子公司股权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拟作为股东减持的方式之一,但其实是一种减持的方式。
2016年9月,郑中设计就曾以9.41元/股的价格,买入力帆股份(002019)6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斥资3.4亿元参与认购。
当时郑中设计曾在2014年9月7日以每股9元的价格,认购力帆股份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然而自2016年9月11日至12月27日,该笔“认购”的认购资金已经被郑中设计使用。
不过,郑中设计在2014年9月27日以9.01元/股的价格,认购力帆股份5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其余九个交易日期间,该笔认购增加至4000万股。
郑中设计在2016年9月27日以9.45元/股的价格,认购力帆股份34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斥资2.3亿元参与认购。
郑中设计当时还曾不止一次地抛售力帆股份股票,但郑中设计虽然获利颇丰,但仍以高于现价的价格收购了其持有的力帆股份,并计划在减持过程中通过增持或增持的方式tx。
但由于前述上市公司增持力帆股份、力帆股份,力帆股份的“圈套”,如今“被收购”。此次“子公司增持”,在资本市场上也具有非同一般的“特殊性”。
而且,在案例中,力帆股份是力帆股份的第二大股东,但近年来被卷入内幕交易、恶意炒作的“圈套”,给上市公司股东带来巨大损失。而前一份调查显示,在力帆股份2017年年报中,力帆股份称因经营不善,被处以了约675万的罚款,公司被处以了300万元的罚款。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