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联合声明是指1984年中英两国政府就香港问题达成的协议,该协议规定了香港回归中国的具体方式和条件,确保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和独特制度的保持。以下是中英联合声明达成的主要共识:
1. 香港回归:中英联合声明确认了香港作为中国的一部分,并约定了香港回归中国的具体时间和方式。根据联合声明,香港于1997年7月1日回归中国,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
2. “**”原则:联合声明确立了“**”原则,这意味着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回归后将继续保持高度自治,保留独特的制度和法律体系,包括行政、立法和司法权力。香港享有自由贸易、资本流动、言论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和自由。
3.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制度:联合声明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制度和组织架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和立法机构将由香港居民通过普选产生,并由中央政府任命行政长官。香港特别行政区将保持独立的司法系统,以及法治和人权的保障。
4. 中英双方的义务和责任:中英联合声明明确了中英两国政府在香港问题上的义务和责任。中方承诺尊重香港的高度自治和保护香港的自由和权益,英方则承诺将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和立法机构的普选产生提供支持。
5. 中英联合联合声明的有效期:中英联合声明规定,中英双方同意联合声明有效期为50年,即从1997年起至2047年。这意味着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制度和自由将至少在这段时间内得到保障。
总的来说,中英联合声明达成了关于香港回归、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原则、中英双方的义务和责任等方面的共识。这些共识为香港回归中国后的发展提供了法律和政治基础,保障了香港的高度自治和独特制度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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