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推介材料案例:(只作参考)
4月25日,某私募基金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在上海投资房产中介机构——温州某投资公司所合伙成立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在上海对所投资的私募基金产品进行募集推介,投资者在buy私募基金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在私募基金的名称中应该含有“私募”、“私募”二字,具体的定义是什么,是否要在私募基金合同中体现,是可以投资的;(2)在私募基金推介材料中,“私募”是对私募基金风险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对私募基金推介材料的说明:
(1)私募基金名称中应当标明其名称、类型、基金类型等。私募基金主要投资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四类人。
(2)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名称不得与私募基金名称中的“私募”和“公募”混淆,应符合相关规定。
(3)私募基金所管理私募基金的基金产品应当包含:
(1)募集机构名称为合格投资者的私募基金,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2)该基金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禁止或者限制从事基金投资的情形;
(3)募集机构名称为不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的其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4)拟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的私募基金,其私募基金产品应当符合有关基金合同的约定。
根据《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应当建立并严格管理,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依法维护投资者利益,不得损害投资者利益。
而《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也在此基础上删除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募集”相关的四项规定:
(1)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其他规定。
(2)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应当由专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不得由委托专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
(3)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具有从业资格证书。
3、私募基金募集机构的注册资本、实缴资本、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由证券公司、银行、信托、保险、证券、期货、私募及其他金融机构担任。
投资者向基金业协会提交私募基金投资者设立投资管理公司登记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可申请登记备案。
4、私募基金募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投资管理及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5、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条件。
参考资料:《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希望大家读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私募基金备案要注意事项》之后,对这方面的内容有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哪些疑问,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
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私募基金备案要注意事项》的拓展知识
股票综合指数概念
答:从概念方面来说综合指数就是将两个总量指标进行对比形成的总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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