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要求
科创板的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定,涉及于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的科创板股票,上市后股票交易应当保持常态化交易,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
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制度是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要立足于科创板定位和包容性,坚持科创板定位和包容性,更加扎实推进科创板发行上市工作,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上市融资。
科创板交易规则:
(一)股票代码
股票代码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并且我国股转系统(或者与股转系统)上市的,所以上市后的股票代码是:“300XXX”。
股票代码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代码是:300XXX。
(二)股票报价单位
股票价格(股)的最小变动单位为人民币,1元/股。
(三)涨跌幅
最高价格与收盘价相同,最低价格与发行价相同。
(四)涨跌幅限制
涨跌幅价格
中国沪深市场股票:当天不受涨跌幅限制,而且上市后,前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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