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赎回费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份额持有期的2个工作日内将赎回资金补足至基金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中,可采取一次赎回的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同一天将赎回资金拆分后使用,不需要额外收取手续费。具体如下:
1、申购赎回的原则:
认购日的封闭式基金申购成功后,在开放日可将申购新股的资金申购;而在开放日则必须按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收益,否则视为放弃申购,可以在下一开放日将赎回资金转出,若投资者赎回的基金份额在开放日当日为交易日,则视为重新启动,不能在开放日的申购。
2、赎回费的计算方法:
申购日的封闭式基金赎回费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同一天将其基金份额净值按一定折扣率将赎回的资金买进后,于开放日按同一价位进行赎回,不需要额外收取手续费。
3、赎回费计算公式:
认购日的封闭式基金赎回费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认购日的15:00前以认购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费,按照次日收市净值计算赎回费,持有时间越长,赎回费也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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