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成立的条件和流程是:
1.在基金管理委员会召集基金运作会议时,应就基金的特点和目的、组织实施基金的投资管理和实施管理决策;
2.基金管理委员会与管理机构应达成一致意见,讨论决定是否投资于股票、zj、基金等投资策略的内容,并将意见提交基金管理委员会的会议纪要。
3.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坚持依法至上原则,严格遵守契约,遵循自愿性原则。
4.基金经理人具有定期对投资股票、zj、货币市场基金进行投资决策,遵循自愿、公平、公正、分享、风险共担、多赢的原则。
5.基金管理机构应设立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将特定的资产或权益以投资业绩基准中的股票和zj作为投资标的。
6.基金管理公司应当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本基金行业协会的要求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运作过程中应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程序、标准、程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本基金行业协会的要求,认真、谨慎地进行基金的投资管理和实施管理工作,慎重地进行投资管理。
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严格执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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